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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法轮功晚期肺癌痊愈 坚持信仰退休警察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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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74岁的法轮功学员李中校先生是一名退休警察,他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被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铁西区看守所。

李中校
李中校先生

曾患肺癌晚期 学炼法轮功八天不治而愈

李中校于一九五一年出生,一九六八年下乡,一九六九年入伍,在济南空军二师三十九军任空军地勤机械师分队长,参加过中越战争,一九八三年调到沈阳于洪飞机场。一九八八年,李中校转业到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在十二路派出所从事基层民警工作二十余年。李中校从军、从警一生,尽职尽责,多次立功受奖。

二零零六年三月下旬,李中校出现胸痛、高烧不退症状,到小诊所打点滴十多天不退烧。转到大医院后按胸膜炎医治,住院打针九天,花费一万六千元仍不退烧(白天不烧晚上烧)。四月十三日做完磁共振后,最终被确诊为肺门肺癌,而且已是晚期无法手术,医生说最多只能活两、三个月。做完胸穿后,医生又说,患者高烧不退,随时都可能死亡。

躺在病床上的李中校得知病情后极度悲伤,泪流不止。绝境中,他想起了法轮功。早在一九九八年,李中校就见证了亲属修炼法轮功后几十年顽疾不治而愈的奇迹。可是中共江氏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法轮功,使他错失了修炼机缘。此时想到法轮功,他心中升起一线希望,当天下午就决定出院回家学炼法轮功。到家后,李中校开始观看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像,看一讲炼一遍功,接着再看第二讲,再炼一遍功,当天晚上他就退烧了,还出了一身凉汗。李中校一连看了八天录像,每天看两讲,炼两遍功,一连排了七天汗——随汗液排出的黄色分泌物将盖的被子印出整个人形,洗不掉。到第八天时,李中校已是红光满面一身轻,晚期肺癌不治而愈。

不仅如此,李中校患了七、八年的肩周炎、颈椎病,胳膊上有骨刺,还有当兵时留下的后遗症——遇到压力就会紧张、全身关节发紧、酸痛、靠药物维持睡眠;二零零五年他又患上了前列腺炎,这些病症和顽疾在他学炼法轮功这八天后全都不翼而飞了!李中校绝处逢生的真实经历让亲友、同事们都感到不可思议,众人纷纷称奇:“法轮功这么神哪!炼八天功就好了!”

修炼法轮功近二十年来,李中校身心受益,无病一身轻。

按真、善、忍做好人却遭绑架、关押

李中校性格温和,为人宽厚善良,修炼法轮功后更是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更好的人。他戒掉了几十年的烟瘾,在家里是模范丈夫,体贴照顾妻子,家务活他一人承担,任劳任怨,极具责任感与担当。他与人为善,在工作中执法办案注重人性化方式,即使面对嫌犯也是以诚相待、审讯时不打不骂不逼供,给烟抽、给买好吃的,用善感化对方,嫌犯被感化后就如实坦白了案情,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与效率。有人说:李哥,我出来后第一个来看你。修炼后,李中校看淡名利,遭遇不公之事也能宽容大度,不与人争、不斤斤计较。照顾岳父岳母时尽心尽力,细致入微,四个女婿中老人对他最满意、最信任,家中大事小情都让他操办。因他性格脾气好,凡事又能为别人着想,因此有非常好的人缘,走在街上,经常有熟人主动打招呼问好,与亲友、同事、邻里间都相处融洽。

就是这样一位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因为讲了真话,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遭到不法警察绑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八点半左右,李中校在所居住小区——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花园一楼栋内被突然闯出的六、七个警察绑架。这伙人未穿警服、未出示工作证,未告知案由。李中校问他们是哪儿的?其中一人回答:省厅的。当天下午四点左右,五个警察闯到李中校家中非法抄家,依旧是未穿警服、未出示搜查证,他们抢走电脑主机箱、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手机、门钥匙等私人物品及二千五百多元现金。警察未出示扣押清单,现场没有见证人。

李中校先后被劫持到工人村派出所及铁西区执法办案中心,遭到警察孟令超、于亚伦两次非法审讯,过程中,警察未向李中校告知案由、未出示与相关法律依据。从李中校早上被绑架,警察一整天都不给他饭吃。

八月十五日凌晨一点五十左右,警察半夜三更不让李中校睡觉,将他拉到沈阳维康医院体检,这时才给他一个面包。体检结果显示,李中校血压高160mmHg,心电图不正常,无法送看守所。当天下午一点半左右,警察又将李中校拉到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八院)做体检,警察故意隐瞒了早上的血压数值、体检报告,强行将他非法拘禁到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关押至今。目前亲友非常担忧李中校的身体健康情况。

警察所谓办案全程违法 家属维权依法控告

李中校遭绑架后,他的家属多次到工人村派出所要求警察出具《刑事拘留通知书》及绑架关押当事人的法律依据,办案警察态度极其强硬蛮横,禁止家属询问案情,拒不出具合法手续,也出示不了任何法律依据。从所长到辅警对家属均采取推诿、欺瞒、敷衍等态度,严重渎职不作为。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工人村派出所办事大厅窗口一戴眼镜的辅警对家属提出的各项诉求给予的回复是,所长出差了,给另一个领导打电话,说只能返还钥匙,其它都不能给。口口声声说他们有合法手续,但拒不出示;信口雌黄说法轮功是×教,却拿不出相关文件。最后告知家属如果有质疑,可以向上一级反映,以此搪塞家属。家属要求见办案孟警官,辅警说他今天休息,让明天再来。

八月二十一日,家属见到办案警察孟令超,其人态度极其蛮横恶劣,禁止家属询问案情、不许家属了解抓捕事由,要问这些就直接请家属出去,又推脱:“我不是他的办案民警,来找我干什么?”当家属告知已与当事人会见核实后,他又说“这个东西我无可奉告,你愿意后期打官司,你找律师上检察院打去。”还说主办民警不是他。家属问是谁,他却说“我为啥要告诉你呀?”之后就将家属往外撵,家属气愤地说:“你这态度是人民警察吗?”其言行毫无职业警察的基本素养。

八月二十二日,家属再次到工人村派出所找另一办案警察于亚伦,要求出具《刑事拘留通知书》,于亚伦先是推诿说不是他办案,然后就躲避,问完家属姓名就出去了,家属等了许久不给答复、不见其人。等再看到他时,问他还要等多久?于亚伦竟直接说:“这事儿我不知道。”家属让他帮助找一下值班所长,他马上说不在,开会去了,一走了之。找教导员,辅警也说出差了。窗口一个辅警(警号:F10252)拿着手机到走廊里转了几秒钟回来说:“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能给你的都给你了,没给的那就是给不了你。”家属直接指出这是违法办案,此辅警不以为然地指着投诉电话说:“可以给督查打电话,这是你的权利,明白没?”家属打李么所长的投诉电话,却处于关机状态。

家属找出法律依据,《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明确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在中国,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法轮功学员,没有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

基于上述事实,家属认为李中校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违法,更不构成犯罪。公安立案程序违法、刑事侦查违法、刑事强制措施违法,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众多罪名。

为制止这起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家属已于八月二十一日向相关部门递交了《不予立案申请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不提请审查批捕申请书》;并于八月二十四日向辽宁省公安厅、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拘留通知书;公开批准拘留李中校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公开针对李中校的体检报告等十八项内容。同时家属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参与迫害的办案警察孟令超、于亚伦,负责人李么、张思宇等人提起控告,请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追查被控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恢复李中校的人身自由,返还私人合法财物,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此奉劝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相关人员:莫要逆天而行,不要陷害无辜、摧残良善,守住你心中的善良,为自己选择一个不被追责的未来,才会拥有真正美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20街80号(翟家镇小挨金村),邮编110021
电话:024-25205437、024-25205459转4106 (注:每周二可存衣服)
所长:丛松涛13840455656、15502417177

沈阳铁西公安分局工人村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一西路45-1号,邮编110024
电话:024-25735848
监督:024-25855432
所长:李么17740089656、15502416268,警号107555
办案副所长:张思宇024-25735848,警号108299
办案警察:孟令超18540333595,警号108392
办案警察:于亚伦,警号107193

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42号,邮编110025
电话:024-25855432、024-25857289
投诉:024-31932110
局长:王雷13940432299
国保大队:024-25850233、25875637-13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邮编110002
电话:024-23105075、024-23105061、024-23105188
总值班室:024-23105090
国保大队:024-25850233、024-2842260、024-24844574、024-24850789
局长王会奇
副局长:孙明、宁勇、朱朝键
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宝军

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邮编110032
电话:0416-86992007、0416-86992028、024-86863555、024-86992307、024-86992245 (昼夜)
传真:0416-86993059
举报:024-86991552
办公室:024-86992014
厅长:郑艺024-86863555
副厅长:潘春吉、任振波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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